本報訊(記者張寶明)11月6日,記者從山西移動瞭解到,陽泉市城區人民法院近日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,判處相關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。這是全省首例針對“偽基站”犯罪案件做出的刑事判決。
  近年來,非法生產、銷售和使用“偽基站”違法犯罪活動日益猖獗,對國家安全、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造成嚴重威脅。今年以來,山西移動積極貫徹中央重要文件精神,按照集團公司統一部署,大力配合公安等部門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“偽基站”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,累計共出動人員1500人次、出動車輛200車次,動用監測定位設備15台,無線電監測測試達2000餘小時,以最大力度、最高效率配合公安等部門做好本次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,打擊“偽基站”犯罪行動捷報頻傳。
  截至10月底,山西移動配合公安機關共計查處“偽基站”案件88起,查獲“偽基站”設備83套,抓捕違法犯罪嫌疑人84人。公眾對“偽基站”垃圾短信的投訴量由60%下降為4%,客戶滿意度明顯提高,“偽基站”犯罪得到良好遏制,專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。  (原標題:山西首例“偽基站”刑事判決生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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